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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应关注的几个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正式施行,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无疑给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大家看到了更多的是希望和憧憬。2005年以来中共中央两个五号文件和今年刚刚闭幕的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更令广大统战机关工作人员振奋、感慨!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努力把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这个责任,执政党有之,参政党同样责无旁贷。


    好的氛围,催生佳绩。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转变,带来的是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相适应的理念、能力、素质、机制,要求我们能够以变应变,调整思维定势,创新工作理念;要求我们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找准定位,创新工作路数;要求我们把握大局,掌握主动,开创工作新局面。从这个意义出发,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就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

    从民主党派机关建设现状和发展要求来看,加快推进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应注意研究和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一、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与民主党派机关建设的关系。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当然包含民主党派机关建设。从民主党派组织现状和特点考虑,民主党派机关建设更具有基础建设和保障长期、稳定发展的意义。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诸多环节中,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与民主党派机关建设是其中的两个核心环节,应该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是由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主体的兼职化和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主体履行参政党职责的业余化状况决定的。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也感觉到,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设对机关建设的影响、促进作用是显要的,但并不能决定好班子自然就会有好机关。机关建设不到位,领导班子再好的思路、举措也难得到贯彻实施;从另一个意义上看,一个好的机关建设对领导班子建设的保障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机关建设上有问题一定会影响和干扰领导班子的建设(甚至出现过一些地方机关左右领导班子决策的现象)。因此,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这两个核心环节不可偏颇、不可互相替代。

    不可否认,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力度是远远大于对民主党派机关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力度的。推进民主党派机关建设,使之与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建设相得益彰的氛围还未形成。这是值得关注的。

    这其中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有时会成为一个主要矛盾。这是一个制度设计上的问题,造成更多依赖于个人素质能力左右局面。(如果完全靠个人能力素质为导向和支撑,这个制度在设计上就有问题了!)就有可能出现专职领导成员成为领导班子的化身(架空班子其他成员),或者是机关的“一言堂”(一人说了算)。显而易见,专职领导成员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如何承上启下,以领导班子建设的思路、主旨于机关建设上;如何做好表率,增强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如何团结带领机关贯彻落实好领导班子的各项决策思路;……这些都是针对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要求,能不能落实和怎样落实,靠专职领导成员本人素质和能力,是不是就显得苍白无力?最根本的是要思考“谁来监督民主党派专职领导成员”?和设计一个什么样的制度约束、规范其行为?

    二、民主党派代表性人物队伍与民主党派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关系。

    这是两支队伍,但又不是截然分开、自成一体的,都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形成这样两支队伍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需要,也是形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格局的必然。

    民主党派的形象,既取决于代表性人物的形象,也决定于专职工作者的作为,缺一不可。二者是两种不同的组织架构,各自职责是明确的,又相互作用,但不可替代,不可混淆。没有代表性人物,党派就没有了主心骨,没有了核心;没有了专职工作者,党派将难以凝聚、一盘散砂,不可作为。

    代表性人物可以从专职工作者中产生,但专职工作者不能因此而自认为是代表性人物。这不是一个新提法。过去就有机关干部不是统战对象之说,大家应该耳熟心明。问题在于,我们的一些长期在民主党派机关工作的个别同志,比较熟悉基本工作路数,比较熟悉广大基层组织和民主党派成员,也有一定的基层号召力和群众基础,就不自觉地形成一种可以左右局面、成为“群众领袖”的化身的欲望,以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讲组织原则、不要组织纪律,这些严格讲是与专职工作者职业规范要求和职业道德要求相违背的,或者叫摆不正位置,也叫“越位”,是非正常组织因素。这在当前尤其值得关注。

    要形成这样一个理念:代表性人物是旗帜,专职工作者就是优秀的护旗手。没有旗帜,何需护旗手?没有护旗手,旗帜难高高飘扬。各自找准定位,事情就好办了。

    三、党政机关建设与民主党派机关建设的关系。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列入公务员范围管理,机关建设是否就可以完全等同、一个模式?不尽其然。虽然同属政党机关,但由于工作职责的不同,在党政机关(专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适用的机关管理模式与办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民主党派机关。

    党政机关因其具有的行使公共权力(执政党执政与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使机关建设更具有保证高效、勤政、廉洁地行使好权力和保障依法、科学、民主执政(行政)的功能要求;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则更多地表现为以“情”团结人、凝聚人,更多地围绕建设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这个目标履行工作职能。显然,在出发点上是有区别的。

    但从公务员管理要素方面看,对机关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和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围绕建设一支高效、勤政、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保障公务员工作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在这一点上并不因机关职能各异而有所放松和取舍。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有比较明显的差距。

    过去,我们一直强调机关工作面对广大统一战线工作对象要以情感、包容的方法,宽松、协商的气氛,谦和、恭让的态度,……这是完全正确的。问题是,我们一些同志又自觉不自觉地将这种工作模式习惯性地沿用到民主党派机关内部,宽松、自然、无序、无为成为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也因而就有自命为统战对象的思维习性。这不能不看作是一些机关病之病根所在!

    同时,也应该看到,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大多数成员的兼职化,难有精力关注于机关建设,基本是授权于专职领导成员。集体参与、集体决策,形成一个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合力上,较之党政机关的运行机制,就显得势单力薄。这不能不看作是民主党派机关建设上的一个软肋。

    正因为有这样一些异同,民主党派机关建设还是要借鉴党政机关建设的一些成功经验和作法。在共性问题上参照,尽快形成规范、严谨的工作秩序,高效、严明的工作机制,以适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新要求;在个性问题上参考,积极探索能够有效实施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的工作模式,以优补劣。

    四、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与更新观念、创新理念的关系。

    制度建设是根本,是建立一个秩序,是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一个机关运行正常、有序有为的保障。这个道理不言自明,现在看来是不会再有多大的思想阻力的。

    由于民主党派机关普遍人少,结构简单;事情不杂,层次简单。就会在我们一部分同志的浅意识中,形成因人而异、因人而治,轻规则、淡程序,一切从简、莫自找麻烦等诸多想法。不习惯规矩的束缚、不讲求程序的规范的现象随处可见。因为总体有个感觉,我们所做所为不会存在因决策失误而造成多大损失的后果,大不了再返工重来,错就错了,没有多少危害感、效益观(那些不追求效益的工作时常可见)。早几年党政机关就已有“无功就是过”的价值理念,在我们这里却是无事就平安!

    看来,大家都认为要抓管理,但观念意识的问题不解决是抓不好管理的。当我们一方面在对过去无为管理表现出极大的厌恶的同时,又对一个新的管理模式自觉不自觉的留露出“过去我们就是这么做的”之感慨时,有没有意识到这正是传统思维惯性在作怪!这样的思想障碍不突破,规范管理就是空谈!早几年在党政机关还有一句流行语,叫“不换脑袋就换人”!讲得就是观念更新要先行。

    由此可见,抓制度、抓管理都不难做到,真正要攻坚的恰恰是我们的意识、观念的更新!这一点对机关领导、对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尤其重要。要有一个洗心革面的过程。我们提倡并鼓励民主党派机关的同志到党政机关、到基层挂职锻炼,就是企望能在我们同志的观念意识上有一个冲击,思维定势上有一个调整。这样一个“从政经历”,对经历过的人来说是会受用终身的。(民进江苏省委机关秘书长 王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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